四川龍華光電薄膜股份有限公司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信息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四川省清潔生產審核實施辦法》相關規定,綿陽市生態環境局、綿陽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于2021年4月發布了《關于印發<綿陽市清潔生產審核實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四川龍華光電薄膜股份有限公司納入了2022年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的范圍。按照《四川省清潔生產審核實施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我公司公布相關信息如下:
一、企業名稱: 四川龍華光電薄膜股份有限公司
二、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107007650985219
三、法定代表人: 刁銳鳴
四、企業所在地址: 綿陽市飛云大道中段363號
五、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稱、數量、用途:
我公司不涉及有毒有害原料的使用。2021年我公司在生產過程中主要使用聚碳酸酯樹脂(年用量約8352.30噸)、聚丙烯樹脂(302噸)、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樹脂(年用量約2808.31噸)、PE保護膜(1141.36噸),用于塑料薄膜生產制造。
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名稱、濃度和數量:
目前,我公司高新區廠區有4根有組織廢氣排氣筒。根據《環境檢測報告》,2021年各排氣筒檢測數據如下。
表1 2021年廠區有組織廢氣排放情況一覽表
排氣筒編號 | VOCs排放濃度(mg/m3) | 顆粒物排放濃度(mg/m3) | 臭氣濃度(無量綱) |
LH-LC-01 | 0.41~5.42 | 2.3~5.0 | 309~724 |
LH-LC-02 | 3.58~8.19 | 3.6~5.9 | 416~724 |
LH-LC-03 | 0.22~0.36 | 2.3~4.5 | 131~549 |
LH-LC-04 | 0.2~0.52 | 2.2~2.8 | 72~724 |
綜上,我公司有組織廢氣VOCs、顆粒物排放濃度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有組織廢氣中臭氣濃度排放速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2限值要求。
七、危險廢物的產生和處置情況:
我公司危險廢物主要有廢乳化液,沾有機溶劑的廢物、廢活性炭儲存于危廢暫存間,危廢暫存間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建設,定期有資質的單位轉運和處置。
八、依法落實環境風險防控措施情況:
我公司編制了《四川龍華光電薄膜股份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建立了環境風險防范制度,落實了火災爆炸預防措施、泄露預防措施、環保設施故障污染物事故性排放預防措施等一系列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已取得綿陽市生態環境局備案意見。自生產經營以來,未發生過突發環境事件。
九、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女士
聯系方式: 0816-2566443
我公司對以上公布信息的真實性負責。